房子土地租金 都要申報

發佈時間: 2004-04-26 15:38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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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本報記者郭文平 不少房東出租房屋或土地,申報所得稅時卻故意漏報,近年國稅局查核房東租金收入的機率越來越高,房東若漏報,事後須補稅加罰款,得不償失。 國稅局指出,把房子租給他人使用收取租金,或把空地出租當作停車場等用,收入都要申報。 國稅局說,租金收入可扣除房屋稅、地價稅、修繕費、房貸支出等「必要費用」後,餘額併入所得總額中報稅。若房東未檢據這些「必要費用」的收據,國稅局會以全年租賃收入,減除財政部頒訂的43%費用率標準後,按餘額課稅。 有相關證明則可逐項舉證損耗及費用列報,項目包括折舊、修理費、地價稅、房屋稅及其附加捐、以出租財產為保險標的物所投保的保險費、向金融機構借款購買出租屋的利息等。 國稅局指出,上述扣除必要費用的申報,是有地上建物可供出租的情況;納稅人若只出租土地,沒有出租地上建物,則只能扣除該地當年度繳納地價稅,不得扣除43%必要損耗及費用。現在不少人把「空地」出租,當成停車場或其他用途,就是只能扣除當年度繳納的地價稅。 至於房地產的租金部分,如房東提不出租金收入證明,國稅局就會依照每年公布的房屋與土地的「當地一般租金標準」來設算租金收入。 國稅局表示,將房子借給他人使用,約定不收取租金的房東,申報時也要注意。如果納稅義務人將房子借給本人、配偶及直系親屬外的人作非營業使用,納稅人須提出無償借用契約影本,該影本須經雙方當事人外的二人證明,並在法院公證,申報時提供國稅局查核,否則稅捐機關會按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。 無條件將房屋租借給第三人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,則無論有沒有收取租金,都將按照當地一般租金標準,計算租賃收入。 電話:04-23160106 傳真:04-231305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