賦稅署:增值稅減半政策不延長

發佈時間: 2003-10-23 14:27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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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賦稅署表示,土地增值稅減半政策即將在明年1月底截止,屆時應回歸法制,不能延長。目前土地稅法修正草案已送交立法院審議,且被列為優先法案,預計把各級土地稅率調降為40%、30%及20%。 土地增值稅採累進稅率,根據土地稅法第33條規定,土地增值稅率分別為60%、50%、40%三級。政府為提振不動產市場景氣,自去年2月1日起,實施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政策,稅率分別降為30%、25%、20%,期限二年,明年1月31日到期。賦稅署副署長游能淵表示,土增稅減半徵收政策是短期的權宜措施,目前沒有打算延長期限。游能淵強調,長遠來說,必須回歸稅法制度,若要藉提振房地產景氣,應採修法方式處理。 游能淵說,修正草案僅就稅率略作更動,並不複雜,只要在立法院能夠獲得共識,應可如期在明年2月1日前完成審查,公布實施。賦稅署官員說,調降土增稅率取代減半徵收政策,是配合財政改革委員會的建議,已在送交法案前與各界充分溝通,且獲行政院會通過。針對營建業提出延長減半政策的建議,賦稅署已作過評估,仍傾向回歸制度,以修法方式解決。 財政部資料顯示,91年2月1日起施行減半徵收政策後,至今年1月底止,土地轉筆數超過33萬筆,較90年同期增加9萬餘筆,成長40%。實徵稅額502億元,比90年同期增加104億元,成長26%。 電話:04-23160106 傳真:04-231305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