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宅大樓無障礙停車位,問題多多!

發佈時間: 2018-03-13 09:20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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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3-13 08:14:12聯合新聞網 聖揚開發 陳正哲總經理 從2017年走到2018年,台灣的經濟成長率從1.5%上升到2.58%,而上半年大台中的房地產推案量也預估會到1500億元。當建商在規劃集合式住宅大樓的停車位數量時,常常為了停車位應該如何決定而猶豫不決。因爲車位太少不敷購屋者選購時會影響購屋意願,但車位太多時又會留下太多餘位(另一種餘屋)形成資金壓力。 根據「建築技術規則」第167條規定集合住宅:「建築物依法設有停車空間者,至少應設置一處無障礙停車位。超過五十個停車位者,每增加一百個停車位及其餘數,應增加一處無障礙停車位。」法令雖明確規範無障礙停車位的數量與尺寸,卻對於車位應該劃分為公共設施作或是屬於個人約定專有車位,沒有任何限制,導致完工交屋後,住戶們卻為了殘障車位的所有權及使用權而有爭議。 目前幾乎所有公寓大廈的無障礙停車位都屬於「法定停車位」,無獨立權狀,必須以「共有部分」登記車位編號在房屋權狀上,買賣相關規定和一般停車位相同,並無須持有識別證者方得購買的規定。 試想,是否有可能每棟公寓大廈中都有無障礙停車位需求者?再者,車位價格與面積相關,無障礙車位所占坪數大,價格較一般車位昂貴,是否每位需求者都有辦法負擔?在一棟大樓中沒有需求者,或需求者不願負擔昂貴車位價格的情況下,最終無障礙車位就會成為被車輛較大的人購買,或是完工後餘屋中被分配登記到無障礙車位的人。 付了高額車位費用,也登錄在權狀中,卻必須忍受鄰居指指點點,認為是占用無障礙車位,造成鄰居之間的糾紛。有人認為既然是殘障車位,建商於規劃初期就應該要納入公共設施,提供大家使用,但這樣一來又造成公設比例提高,且管委會如何管理也是另一個問題:使用是否應該收費?月租、日租或小時計算?是身心障礙者專用或是優先使用?如規定專用,但社區中沒有任何需求者,則成為一個閒置的空間;如規定優先使用,則社區中住戶搶位子,問題多多。 至此,筆者認為政府這些規定徒增人民的困擾!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,難道這樣規定購屋者就能夠買到更便宜的房子嗎?近兩年來內政部所訂出的有關房地產法規,影響人民購屋規範頗鉅,但卻都屬於擾民的政策,實在是不足取啊!盼望大有為的政府能夠多與民間產、官、學等多溝通協調,如此訂出的法令才能符合時宜且令行無阻! 出處網址:https://house.udn.com/house/story/10801/2978562